May 2008 Page 2 of 2
我还活着 又觉得这是一种必要。 必要的是证明自己还活着, 蒙在镜子上的水银开始脱落 我见到自己的脸 干裂的嘴唇 皱纹 雀斑、青春痘 以及伤疤。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 我的脸上别无他物 没有笑容也没有怨怅 没有被亲吻过后留下的芬芳与骄傲 没有长出尸斑 也没有因贪婪而开放的芍药 现在,有一把钻鸡眼的刀 它握在一个陌生人的手上 他的动作迟缓 如夏日正午撩人的太阳 锋芒的刀刃,伸向我的眼睛, 毫无知觉 “好了,一切都好了” 我听到刀柄滑落 “叮当” 随即是……
<br>
老师说要写份自我介绍以帮助自我认识自我,那我就自我地写一份吧。 颜筱筱,女,于80年代中后期,生于江浙的大海边,长在内蒙的草原上。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美满的童年。喜欢音乐,但热爱生活。喜欢酒,却更爱独酌。有时候会对自己的道德与人品生一些小小地疑窦,此外的大部分时间里,觉得自己是个善良、单纯、招人喜欢的姑娘。 现在是一所二流大学里的三流大学生,认为青春最美好,红颜不该对空枕,也觉得人生实在是短暂,该装逼的时候,还真的就应该装一下。月经将要来时,常感寂寞,寂寞时发些短信,讲些无聊的电话,发短信讲电话时便开始装逼,装逼的时候,喜欢探讨哲学以及思考全人类的问题。 是杭州西湖的狂热爱好者,喜欢临湖而坐,迷迷茫茫地望着水面,让自己的魂魄随着湖水荡漾。有人说这种感觉就像嗑药,我没嗑过药,但我坚信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在嗑药。同时坚信某个我爱过的人曾为我写过一首诗。不相信爱情。开着电脑时,QQ与SMN常常显示忙碌却不爱隐身。 从前常常在深夜里感到寂寞无助,并且会迷失方向,向往纸醉金迷的生活。现如今寂寞时常有,却不敢再觉得无助。以为迷失方向一如拥有爱情,是件对我来说奢侈且不太靠谱的事情。不爱热闹,只喜欢与另一个人独处。
<br>
刚才,我拍死一只蚊子,在此之前,大概是12点10分的时候,我在离这个寝室七米远的浴室踩死一只蟑螂。在十三岁之后,我很少招惹小动物,即使是一只蚊子或是苍蝇,我也会对他它们心存恐惧。然而,过了23岁,我便又开始心安理得的干些杀生的勾当。这多半是因为自己不如从前娇气,更确切地说是不得不摆脱娇气。 十三岁之前杀生,多半是为了获得快感。我记得有段时间,大娘病了,满屋子的针筒和吊瓶。我和杜研哥便从门口的大杨树上用小树枝挑起一条条粗壮的毛毛虫,然后把它们押到商店门口的平地上,将针管小心翼翼地插入它们的体内,随后将吊瓶举高,让瓶里的水一点点滴下,只见那虫子一点点变胖,然后变直,最后从体内慢慢涌出绿色的浆汁,直至爆裂。我们时而用手推推中间的调节器,得意地控制着毛毛虫的死亡速度。现在想来,真当是罪过。可是在那个时候,所有的大人们都看到了我们在玩的游戏,但是没有人告诉我们那样做是不对的。 晚间从音乐节回来,又遇见一个健谈的师傅,一聊聊一路。发现在晚上开出租车的师傅都健谈,估计是那个时候师傅们都怕自己犯困,不得不找个人说说话,还有便是,在黑暗与寒冷中,人与人之间或许更容易产生暖意吧。我想居住在北欧的人是应当更单纯更富有些许诗意的。 回寝室的路上见到一只猫,她平躺在路中央,真是优雅。这小妮子,怕是哪个落逃的公主与与她的情人产下的私生子吧。 下午的演出好,李志的现场,呦~那小情儿调的,不要太好。晚上是最high的一场,贿赂了保安,掐着老狼的点杀进去,站在前排,跟着跳又跟着唱。我从来没刻意听过他的歌,只是以前小的时候,荣姐姐的寝室里每日放老狼,还有罗大佑,都是些卡带。今天听到这些,像是听见小时候妈妈哼唱的童谣,又是激动又是亲切。
感谢爹地妈咪,陪我玩两天,带我去动漫节还去逛奥特莱斯,还让我吃到美味的菜,最重要的是排解了我好些许的小小忧愁。。。 感谢潘叔叔,给我美味的桃红葡萄酒。叔叔和收银员讲,喝桃红葡萄酒是为了犯桃花,搞得麦德龙的小姐,囧rz。。。 感谢鼓手哥哥,让我体会到逃票的乐趣。哇咔咔。。。逃票真的比看演出有趣多鸟。。。 那嗒嗒的马蹄绝不是个美丽的错误。。。 期待明天,期待李志,期待万晓利。。。嘻嘻哈哈哈。。。说实在的,今晚的演出简直太囧鸟。。。 要早点睡,早点睡也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