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才,我拍死一只蚊子,在此之前,大概是12点10分的时候,我在离这个寝室七米远的浴室踩死一只蟑螂。在十三岁之后,我很少招惹小动物,即使是一只蚊子或是苍蝇,我也会对他它们心存恐惧。然而,过了23岁,我便又开始心安理得的干些杀生的勾当。这多半是因为自己不如从前娇气,更确切地说是不得不摆脱娇气。
十三岁之前杀生,多半是为了获得快感。我记得有段时间,大娘病了,满屋子的针筒和吊瓶。我和杜研哥便从门口的大杨树上用小树枝挑起一条条粗壮的毛毛虫,然后把它们押到商店门口的平地上,将针管小心翼翼地插入它们的体内,随后将吊瓶举高,让瓶里的水一点点滴下,只见那虫子一点点变胖,然后变直,最后从体内慢慢涌出绿色的浆汁,直至爆裂。我们时而用手推推中间的调节器,得意地控制着毛毛虫的死亡速度。现在想来,真当是罪过。可是在那个时候,所有的大人们都看到了我们在玩的游戏,但是没有人告诉我们那样做是不对的。
晚间从音乐节回来,又遇见一个健谈的师傅,一聊聊一路。发现在晚上开出租车的师傅都健谈,估计是那个时候师傅们都怕自己犯困,不得不找个人说说话,还有便是,在黑暗与寒冷中,人与人之间或许更容易产生暖意吧。我想居住在北欧的人是应当更单纯更富有些许诗意的。
回寝室的路上见到一只猫,她平躺在路中央,真是优雅。这小妮子,怕是哪个落逃的公主与与她的情人产下的私生子吧。
下午的演出好,李志的现场,呦~那小情儿调的,不要太好。晚上是最high的一场,贿赂了保安,掐着老狼的点杀进去,站在前排,跟着跳又跟着唱。我从来没刻意听过他的歌,只是以前小的时候,荣姐姐的寝室里每日放老狼,还有罗大佑,都是些卡带。今天听到这些,像是听见小时候妈妈哼唱的童谣,又是激动又是亲切。